关于评选2015届“本科段”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5浏览次数:210

 

关于评选2015届“本科段”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相关系(部):
  为激励“本科段”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营造良好的学风,树立榜样。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本科段201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学院2015届“本科段”毕业生;

2、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2015届毕业班人数的10%。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学校集体活动,在学生中发挥了表率作用。

5、“优秀毕业生”须获得学士学位。

三、评选办法
评选活动采取系推荐与学校集中评审的办法。各系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要充分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并予公示。

四、报送材料

1、《2015届“本科段”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一式二份(见附件一)

五、工作进度及要求
  1、各系要根据评选办法的要求,将职责落实到相应的人员,做好组织发动、评选和推荐工作,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按照“报送材料”要求于2015年12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汇总表)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电子版发至张海军内网邮箱)。
  2、各系在推荐过程中务必做到客观公正,严格按照要求和条件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材料不规范、不齐备的,将予以退回。不按时报送材料、将取消评选资格。

附件一:2015届“专接本”优秀毕业生评审表.doc

 

继续教育学院

2015-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