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专接本”报名通知
为了加强我院“专接本”的招生宣传工作,保证学生按时注册入学,圆满地完成教学任务并参加考试,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报名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我校在籍2015级全体学生。
二、拟招生专业和学制
拟对接主考学校 | 拟开办专业名称 | 学费(元/年) | 学制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计算机网络 | 4500 | 两年 |
南京理工大学 | 工业设计 | 4800 | |
机电一体化工程 | 4500 | ||
苏州大学 | 电子商务 | 4200 | |
南京财经大学 | 金融管理 | 4200 | |
会计 | 4200 | ||
市场营销 | 4200 | ||
南京农业大学 | 财务管理 | 4200 | |
南京艺术学院 | 艺术设计 | 4800 | |
南京林业大学 | 交通运输(汽车运用工程方向) | 4500 | |
南京审计大学 | 审计学 | 4200 | |
江苏师范大学 | 法律 | 4200 | |
江南大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4500 | |
南京工程学院 | 商务管理 | 4200 | |
数控加工与模具设计 | 4500 | ||
江苏理工学院 | 汽车维修与检测 | 4500 | |
南京大学 | 人力资源管理 | 4200 |
三、报名时间
2017年4月10日——5月13日,开课时间拟定5月下旬。
四、报名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到所在二级学院教务部门报名。
五、收费标准
学费:4200元/年(文)、4500元/年(理)、4800元/年(艺)。代办费500元/生(多退少补)、住宿费按学校统一标准执行。
六、报名方式
有报名意向的学生到所在院(系)领取并填写报名表,粘贴2寸彩色蓝底照片1张,学费、代办费由所在院(系)按规定标准收取。学生报名时需缴纳第一年学费和代办费。
七、注意事项
①二年级的同学“专接本”注册后,在三年级可继续参加“专转本”考试,两种升学方式不冲突;
②三年级考上“专转本”的学生其在读的“专接本”学籍可以保留,在规定时间参加自考,成绩合格取得双本科文凭;也可以申请注销“专接本”学籍。
③2014级学生不予报名。
④开班人数:理工类、艺术类15人,文科类20人以上可以开班(费用未交不予注册)。
⑤未尽事宜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联系人:管小卫,电话:83858585,地点:继续教育学院(知行楼12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