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下发<“专接本”工作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苏教考自[2009]11号)、《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专接本”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考自[200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接本”办学的实际情况,现将“专接本”统考课程报考及校考成绩管理规定如下:
一、“专接本”统考课程的报考对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接本”学制为两年,“专接本”课程的报考对象为学制内及学制期满三年内的“专接本”学生。学制期满三年以后的学生,转入社会大自考进行报考,社会大自考课程与“专接本”课程互通互认。
二、“专接本”统考课程报考时间、方式
1.报考时间:①5月20日--5月31日报考7月和10月课程;
②11月20日--12月5日报考次年1月和4月课程;
2.报考方式:各“专接本”承办学院确定专人负责课程报考、毕业及学位申请等工作,在当期报考结束前2天,以承办学院为单位,将《“专接本”统考课程报考信息表》(见附件一)交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将全校信息进行汇总、再确认,并在规定时间统一报考试院。
三、“专接本”统考课程报考范围
“专接本”承办学院严格按照各专业主考学校的教学计划进行课程开设,当期报考的课程须是已开课的课程。每批次的课程报考信息,承办学院须进行审核。
四、“专接本”统考课程考试费
根据《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收费标准和实施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苏价费〔2009〕278号)文件精神,“专接本”统考课程考试费标准如下:
1.“专接本”学制内的学生,承办学院已开设的“专接本”课程,不收取报考费用。
2.已完成“专接本”学制的学生:4月、10月份统考课程费用标准为43元/门;1月、7月份统考课程费用标准为100元/门。以承办学院为单位统一缴学校财务。
五、统考课程免考办理
1.免考条件:学生在本校在读期间及“专接本”学制期满两年内参加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可免考“英语(二)”课程;学生在本校在读期间及“专接本”学制期满两年内获得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证书,可免考“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含实践);
2.办理时间:申请毕业前半年进行,时间与课程报考时间一致;
3.办理方式:①承办学院将《“专接本”统考课程免考信息表》(见附件二)交继续教育学院(报考结束前5天),②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办理,③考生本人持身份证、专科毕业证、英语(计算机)证书原件到继续教育学院确认(上半年5月31日,下半年12月5日)。
六、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
七、学位课程的报考
对于达到毕业条件(60分以上)而未达到学位条件的课程,考生若再进行报考,必须在申请毕业之前完成考试并达到学位条件,否则无法申请学位。
八、校考成绩管理
1.“专接本”专业统考课程校考部分成绩的计取办法为:期终考试占50%,平时作业(不少于4次)占30%,考勤占20%。
2.各承办学院根据教学计划于统考前两周将《“专接本”校考成绩汇总表》(见附件三)统一报继续教育学院(两门思政课也要报送)。
3.“专接本”专业课程校考部分的试卷(含答卷)考后由专科学校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学生毕业后1年。
九、毕业申请
1.申请时间:①上半年5月20日--5月31日;
②下半年11月20日--12月5日;
2.申请流程:①学生须在申请时间开始前(即上半年5月20日、下半年11月20日)到所在班级填写《“专接本”毕业生信息采集表》、《毕业生登记表自我鉴定》并交考生本人照片(蓝底宽高300*400像素,30-100K);②“专接本”承办学院汇总后统一交继续教育学院。③根据继续教育学院的通知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身份证原件、毕业生登记表签字确认);④申请后1月半月可以领取毕业证书。
十、学位申请
学位申请时间与方式各主考学校规定不同,以“专接本”所在学院通知为准,在“专接本”承办学院进行申请和办理。
十一、“专接本”报到证办理
普通专科学校在籍学生在专科毕业后两年内,获得自学考试“专接本”毕业证书的,可凭该证书到原就读的专科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申请办理本科学历层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证上的毕业学校统一填写为“在籍学生自学考试”)。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专接本”报考信息登记表.xls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