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1-04-25浏览次数:30

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一)主持院(系)党组织全面工作,抓好院(系)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履行院(系)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组织传达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负责召集院(系)党组织会议、党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定期向校党委进行述职,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三)抓好院(系)党组织委员会自身建设,带领院(系)党组织委员会制定工作计划,加强理论学习,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的工作。

(四)主动与院(系)行政负责人沟通情况,通过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五)负责院(系)党、政、工、团、学和民主党派等组织的关系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六)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关心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