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委员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1-04-25浏览次数:26

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委员工作职责

(一)组织委员。了解掌握院(系)党建工作情况及各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提出组织生活建议,指导检查督促各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督促各党支部办理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以及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的相关手续;做好党内统计、新转入党员材料审核及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等。

(二)宣传委员。了解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决议决定的宣传工作;抓好院(系)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各党支部理论学习和日常思想教育工作,拟订学习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围绕学校和院(系)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及各种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办好宣传阵地,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搞好宣传工作等。

(三)纪检委员。抓好党风党纪工作,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了解检查监督党支部和党员执行党章党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议决定的情况;维护党员权利,受理党员群众对党员违纪的检举、控告以及党员的申诉;对党支部违规和党员违纪问题协助调查,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进行有效的帮助教育工作等。

(四)统战委员。要了解掌握本单位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知识分子中有影响的人士、归侨侨眷、港澳台同胞及眷属、少数民族人士、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各级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的情况;与统一战线成员广交朋友。通过经常性的联系,沟通思想,交流感情,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做好下情上达,上情下达的工作。负责召开本单位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知识分子代表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学校、学院建设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并在职权范围内,帮助统一战线成员解决实际问题;了解和掌握本单位统一战线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学习生活等情况,并向校党委和有关部门提出对他们的培养、选拔、安排、使用的意见与建议。积极发现并向学校党委推荐德才兼备、年青优秀的党外人士,充实党外后备干部队伍;邀请统一战线成员中有代表性的人员参加本单位的重要会议,为本单位的改革发展建言献策,并通过他们充分调动其周围群众的积极性;协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搞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工作。按照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的文件精神,加强与党委统战部的联系与沟通,有意识地把一些政治素质较好、业务能力较强的高层次党外知识分子推荐给民主党派作为骨干。协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把好组织发展关。对有影响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申请加入中共,应及时与党委统战部沟通、协商。支持民主党派干部、党外代表人士搞好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支持他们积极参加上级和学校组织、举办的有关学习培训、参政议政和调研考察等统一战线活动;结合各个时期统战工作的发展要求,配合学校党委统战部做好党的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增强本单位师生员工对统战工作的了解,支持统战工作的开展,形成基层统战工作的良好氛围;落实学校党委及基层党组织的统战工作制度,保证基层统战工作的正常开展。负责组织安排本单位统战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和报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