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5〕3 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等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5〕2 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落实主办高校主体责任,加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发展,学校决定对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评对象
2024年经省教育厅备案的校外教学点单位。且2025年度正常招生的校外教学点:
1.昆山新科教育培训中心校外教学点
2.淮安市清江浦区尚圣教育培训中心校外教学点
3.南京锦鲤教育培训中心校外教学点
二、检查流程及要求
1.教学点自查
请各教学点根据《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教学检查自评表》(附件1)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自评2024年度教学点的建设和管理情况,总结成绩、分析问题及原因,制定改进措施,撰写自查报告(见附件2),确保自查工作落到实处,自查内容全面可信。
2.材料报送
各校外教学点将加盖公章的教学检查自评表(附件1)及自查报告(附件2)以扫描版于3月23日前发送至邮箱:544912536@qq.com。
3.学校检查
待校外教学点上报自查结果后,学校将组织相关负责人到教学点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公布检查结果
本次教学检查结束后,继续教育学院将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公布检查结果。各教学点根据检查反馈结果进行整改。检查结果将作为校外教学点继续招生、暂停招生的依据。
三、工作要求
各教学点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自检工作落到实处,逐条逐项准备支撑材料,按项目类别存档备查。要安排专人负责自查工作,按时按要求上报材料。自检内容必须全面可信,自检结论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信息不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员责任。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17—83858585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3月14日